进入5月,“新半军”等成长板块迎来反弹,让市场对“红五月”多了几分期待,代表产业升级方向的成长股也再回投资视野。日前,海通证券发布研报认为,在经历年初以来的回调之后,成长股的估值有所消化,加上盈利增速维持在较高水平,当前成长股的性价比已经较高。
在此背景下,长城基金顺势布局,拟由成长股猎手陈良栋担纲的长城产业成长混合基金(A类:015127;C类:015128)于5月19日起正式发行。该基金将重点关注新兴产业中增速较快、处于发展关键环节的优秀公司,技术革新产业中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公司,以及成熟产业中引领周期轮动的优秀公司进行投资,具体包括汽车电动智能化、新能源、新材料、创新药、再生材料、半导体等相关产业链中的优质公司。
拟任基金经理陈良栋表示,在中国加快经济发展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众多产业都在发生结构性变迁或不断轮动,长期视角看,在产业变化中越具有前瞻性、顺应或引领产业变化趋势的企业越能在产业升级中得到发展,有望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新基金将通过关注优质产业链及公司发展空间与增速等关键维度,从中寻找顺应或引领产业变化趋势的优质个股进行投资,力争为投资者获取中长期的良好回报。
作为长城基金的绩优中生代权益基金经理,陈良栋拥有11年证券从业年限和6.5年投资经验,曾任电子、基础化工行业研究员,尤其擅长成长股投资,被称为“成长股猎手”。投资方法上,他始终坚持基于产业中观维度的成长股投资理念,研究产业中长期发展演变的核心规律,跟踪竞争格局、市场供需、产品技术、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变化和趋势,寻找有竞争力并且受益于该变化和趋势的公司,通过做时间的朋友,捕捉成长股业绩收益。
这样的投资思路在过去几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里得到了充分检验,他管理的两只满一年以上的基金在过去三年、过去五年里均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基金定期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长城新兴产业和长城久富近三年的业绩回报分别为104.45%和103.28%,大幅跑赢了同期23.96%和11.23%的业绩基准。即便拉长时间,将评价期限覆盖到2018年这样的大熊市,两只基金近五年的业绩回报也都取得了同期业绩基准4.5倍以上的表现,超额收益显著(长城新兴产业近五年回报120.34%,同期业绩基准26.33%;长城久富近五年业绩回报120.41%,同期业绩基准24.87%)。
从业绩排名来看,两只基金在过去不同阶段的同类排名都稳居前列。此外,截至2022年3月31日,长城新兴产业在过去三年、四年、五年、六年均取得了银河证券五星基金评级。
(排名及评级数据来源:银河证券,长城久富混合的同类基金为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60%-95%)(A类),长城新兴产业的同类基金为灵活配置型基金(基准股票比例30%-60%)(A类),数据截至2022年4月1日)
注:1、长城新兴产业基金成立于2015年2月17日,2017年以来历任基金经理为吴文庆(2015.2.17-2017.3.16)、陈良栋(2017.3.16至今)。该基金近五年以来的业绩及业绩比较基准如下:2017、2018、2019、2020、2021年业绩/业绩基准涨幅分别为6.60%/6.13%、-17.16%/-15.12%、35.34%/20.47%、65.76%/26.35%、35.02%/5.37%。
2、长城久富核心成长A成立于2007年2月12日,2017年以来历任基金经理为何以广(2016.9.6-2018.12.28)、陈良栋(2018.12.28至今)。该基金近五年以来的业绩及业绩比较基准如下:2017、2018、2019、2020、2021年的业绩/业绩基准涨幅分别为25.08%/16.11%,-22.49%/-17.72%、33.74%/27.90%、65.84%/21.26%、34.48%/-2.39%。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C成立于2022年3月22日,成立不满六个月,暂不披露业绩。
3、长城科创定开基金成立于2021年9月1日,基金经理为陈良栋、赵凤飞。该基金A/C成立以来的业绩及业绩比较基准如下:2021.9.1-2022.3.31业绩/业绩基准涨幅分别为-16.25%/-16.49%/-14.96%。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需谨慎,本基金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变化带来的特有风险,请投资者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特征,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意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基础上,谨慎投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债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应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本投资观点并不构成对投资者实质性的投资建议或长城基金最终的投资观点。本公司不拟就任何依赖本文观点作出的投资行为承担责任。本产品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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