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披露,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业务管理不审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不尽职、债权投资业务管理不尽职、监管标准化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被处以罚款285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受到追责。霍某、彭某、张某、尹某火、周某、肖某波、梁某等7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0万元。
校对:刘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