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杭州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被处以罚款975万元。
同时,相关责任人受到追责。黄某清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张某、毛某利、王某、徐某浩、沈某明、朱某然等6人分别被警告并各罚款5万元;苏某亮、方某、赵某华、许某新、诸某飞、孙某、陈某聪等7人分别被警告。
校对:刘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