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包括“1个总体要求+6大关键环节+7条保障措施”,通过30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
在工作目标方面,《意见》提出,到2025年,深圳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60万家,各类企业总量超过320万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占比达到7: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超过1.5万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6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8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世界500强企业增至10—1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万家,独角兽企业新增20家左右。
在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方面,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将积极引导和推进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为企业,同时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促进转型企业平稳过渡。同时加大对转型企业特别支持,对个体工商户直接转型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在推进中小企业升级为规上企业方面,深圳市中小企业局等多个部门将充分挖掘规上企业新增量,支持新增规上企业稳定在库。同时鼓励规上企业发展壮大。实施扩产增效扶持计划,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重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度生产或销售规模增速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一定奖励。实施“规转股”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鼓励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规上企业以上市为目的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在推进规上企业升级为专精特新企业方面,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强化专精特新梯队。对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普惠服务,对服务质量高、效果好的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此外,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向中小企业开放的公共中试平台及成果转化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中试生产线并向社会开放,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在推进企业上市方面,将积极吸引优质企业来深上市和投资。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本市的企业以及迁入本市的外地优质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在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将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研发资助。
在培育独角兽企业方面,将制定独角兽企业遴选发现指标体系,联合第三方高端智库、风险投资机构等组成独角兽企业评价委员会,聚焦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量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精确锁定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企业,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
在创新金融政策支持方面,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鼓励企业以IPO、再融资、债券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深圳成为红筹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支持深交所加快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完善产业并购体系,吸引并购投资基金集聚,推动重投集团等专业平台围绕重点产业发起并购,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并购贷款业务。吸引创投风投机构集聚,新设立或新迁入机构按其对我市非上市企业累计投资额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编辑:叶舒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