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证金融科技主题指数波动加大,二季度以来整体表现偏弱,核心原因在于本轮AI行情的结构性分化,上涨动能主要集中在AI硬件端(如光模块、PCB等),而金融科技板块以软件与应用端为主,短期承压较为明显。兴业基金分析认为,板块短期调整不改产业发展大趋势。具体来看,一方面,大模型在金融垂直场景的应用正处于从“概念验证”向“规模化落地”跨越的临界点,市场静待监管细则明确及标杆案例涌现,若后续商业化路径清晰,软件端将迎来系统性价值重估;另一方面,金融机构IT支出具备逆周期调节属性,当前预算审慎实为结构优化。随着宏观经济预期改善,数字化刚需将集中释放,有望驱动订单增速强劲增长。
政策层面,今年以来金融科技产业迎来密集催化,行业长期趋势向好。一是顶层设计方面,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至战略高度,首次将科技金融列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并明确提出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标志着金融科技从“技术工具”升级为“国家战略基础设施”,政策优先级显著提升。二是数据要素制度破冰,确权与定价双落地。国家数据局将2026年定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首次明确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框架,建立全国统一登记体系。这意味着金融数据从“资源”正式升级为可交易、可入表、可融资的“资产”,有望重塑数据型金融科技公司的估值逻辑。三是数字人民币2.0从M0扩展至存款货币。2026年1月1日起,数字人民币正式迈入2.0时代,从M0拓展至M1/M2。银行从被动通道方转变为主动受益方,改造核心系统的内生需求得到激发,订单释放节奏有望加快。四是监管法治化升级带动行业格局优化。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作为金融领域第一部基础性法律将金融科技监管纳入法治化轨道。4月,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系统性规范金融互联网营销全品类。长期来看,不合规中小机构有望出清,行业竞争格局持续优化。
兴业基金坚定看好金融强国背景下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机遇,研判认为当前板块调整或为下一轮“AI应用落地+业绩兑现”双轮驱动的行情提供较好的配置时机。投资者可通过兴业中证金融科技ETF(563570)来积极把握我国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机遇。
风险提示:“中证金融科技主题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编制和计算,其所有权归属中证。中证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准确性,但不对此作任何保证,亦不因指数的任何错误对任何人负责。指数的过往表现不代表我司相关指数基金的业绩表现,更不预示指数以及相关指数基金的未来走势,请投资者关注指数波动以及相关指数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风险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套利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及赎回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退市风险、终止清盘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包括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本基金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式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投资人购买基金时应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和投资本基金的相关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本产品管理人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兴业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不等于产品实际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CIS)
校对:廖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