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券中社9月26日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责编|周乐

声明:
券中社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文章提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参与评论
0/1000 参与评论
*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热门评论
暂无评论
金融从业者都在这里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