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王建军:建议将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规制

券中社3月9日讯,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参加广东团小组审议会议时表示,建议将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进行规制,最高刑期由15年提高至无期。同时,建议将私募领域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变相“伪私募”纳入刑事打击范围,防范化解私募领域风险。(上证报)

责编:何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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