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稳定房价成绩优秀的长沙,今天又出了一项新的楼市试点方案。
5月11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政策明确,如果房屋出租出去,则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该规定受到了行业的较多关注。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根据《方案》,长沙通过全面打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房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
《方案》明确,长沙按照“稳妥推进”原则,先选择具有租赁住房管理经验的市属国企——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支持试点企业盘活社会存量住房既可以用于租赁住房,也可以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
《方案》对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运营管理进行规范。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出租方式、运营年限、资金监管、交易登记、规范运营、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在出租方式方面,盘活存量房以轻资产运营为主,存量房业主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均须纳入服务平台监管。鼓励试点企业成为从事委托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增加市场流动性。在运营年限方面,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试点企业应定期核查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出租运营情况,确保存量房按照要求持续供作租赁住房,并符合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要求,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租赁关系稳定。
显然,长沙正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尤其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不再受限购政策约束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长沙出台新政,非常新颖,如果业主将手上的存量房用作租赁住房,将不纳入家庭套数计算,也意味着不再受限购政策的限制。
一方面,该政策满足了有房人群对住房再次购置的需求;另一方面,还能有效地落实房住不炒。这是房子在“住”和“防炒”方面的有效协调,避免“住”和“防炒”二者之间冲突,
李宇嘉认为,该项政策具有现实可行性。一方面,现在要稳房价,但高房价下要实现房价稳定,需求就是有限的,因为新市民难以买得起。这样,有购买力的就是已经买房的有产者。但是严格的限购政策认为多套房的就是“炒”,这样的政策和理念下,有购买力的很难买房,新市民又买不起。通过这个政策,有购买力
这是
但同时,李宇嘉建议政策要设计好。比如,可以取消多套房人群的限购政策,允许其买房,但条件是购买后若干年内(5-10年)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约定租金涨幅不能超过一定的幅度,可以享受保租房的政策,或者纳入长租房(5-10年),不受租金涨幅约束,但前提是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出售。
总之,只要不能在一定期限内出售,并签约保租、长租,这样就能避免炒,炒房的人自然就退了,也避免租金上涨,租购并举也就实现了。当然,如果租金上涨受限,房价上涨预期不足,估计这类买房人就少了。但不管如何,这也达到了目的。
值得行业关注
对于长沙的这项新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重点强调了三点:
第一、家庭若是出租房屋,则相关房源可以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第二、此次政策是试点政策,同时对于房源是有相关要求的,即要有备案或不动产登记手续。
第三、此类住房或不是全市的范围,或是和试点企业盘活社会住房的工作挂钩,换句话说,只有和此类企业合作的房源才可以纳入试点的范畴。
此次长沙政策颇受关注,严跃进认为,既要看到政策的出发点,也要看到社会上热议的焦点内容。从出发点看,主要还是从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可出租房源、大力发展租赁市场的角度进行的。但是类似出发点也很显然找准了居民家庭的痛点,相关出租房源出租后,可以
此次政策预计会受到社会较大的关注。从实际过程看,长沙当前购房政策总体卡得是比较严的,此类政策表述很容易被认为是购房政策有松动,需要客观理性去理解。同时类似“房子出租则可不认定家庭住房套数”的做法,值得行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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