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估算每年需要进行3-4万亿元人民币的绿色投资。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就促进绿色金融,为实现“双碳”目标作贡献提出了相关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
李民斌指出,要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估算每年需要进行 3-4 万亿元人民币的绿色投资。“通过绿色金融,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推动绿色发展,已成各方共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走在世界前列,但在标准制度、碳金融市场发展以及绿色金融风险管控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从而促进行业发展,增强国际话语权。”其表示。
难题:绿色金融标准尚待统一
在李民斌带来的提案中,关于绿色金融方面有三个比较明显的问题:一是,绿色金融标准待统一;二是碳金融市场待成熟;三是风险防控待健全。
目前,我国关于绿色金融的分类标准有:银保监会出台的绿色信贷标准、人民银行和发改委以及证监会等出台的不同绿色债券标准,一些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各自的绿色标准。
“不同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和核电是否属于绿色范畴,有不同判断。这不利于保障市场参与主体的权益,并增加监管难度。”李民斌指出,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国际主流标准亦存在差异,影响日后接轨国际市场。
在碳金融市场尚待成熟这一问题的分析方面,李民斌强调,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去年7月,全国碳交易市场系统启市,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但仍在起步阶段,首批纳入参与交易的仅为电力企业,亦只有现货交易,碳金融衍生产品有待开发、机构投资者暂未能参与、与其他海外碳市场的联动较少。
他表示,去年底的联合国气候大会,达成了构建一个全球碳市场的共识,国家碳交易市场日后如何与国际对接,成了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此外,风险防控待健全。李民斌在提案中指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同时也出现不少 “伪绿”、“漂绿”(以友善环境为名义,但实际上是反其道而行)情况,对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构成重大风险,绿色项目信息披露机制有待健全。
关键:建立全流程信息披露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现状,李民斌着重提了三点政策建议,首先要加快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国内方面,今年2月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要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李民斌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统一化,以让投资者了解项目或产品是否真正“绿色”,从而更有效引导绿色投向。同时明确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关系,避免造成混乱。
国际方面,建议借助香港接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事实上,人民银行等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也有提及“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未来宜进一步推动三地绿色金融产品、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绿色金融统计等标准的融合,并让更多区内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引入国际资金,提升与全球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要扩大碳市场为接轨国际铺路。“首先,建议拓展市场覆盖行业范围和丰富交易产品,尽快有序将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排放源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并适时允许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进入。”李民斌建议,要促进衍生产品创新,探索包括碳远期、碳期权、碳债券、碳保险等,扩大碳交易市场的规模。
“至于与国际接轨,粤港澳大湾区有条件和能力作为国家碳市场走向国际的先行先试窗口。”李民斌表示,香港交易所去年8月与广州期货交易所签署备忘录,研究在碳排放交易合作,倘能成事,可望利用“债券通”及“沪深港通”等现有渠道,在大湾区建构区域性碳交易市场,“通过对国内外不同碳定价机制的探索实践,为后续我国扩大参与国际碳市场积累经验,增强国际吸引力和影响力”。
此外,李民斌建议,借金融科技健全风控。“要从根本上解决‘假绿’、‘伪绿’、‘漂绿’问题,防范绿色项目信贷风险,关键是建立全流程信息披露体系。”他建议,协助企业以技术攻关准确核算碳排放,并建立完整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环境处罚、企业排污许可证、绿色项目可研报告、信用数据等信息。
同时,加强与专业的第三方绿色评估机构合作,完善绿色融资审查机制,实时追踪绿色项目进展。
另外,可借助金融科技手段,通过实时数据采集、分析决策以及风险预警,帮助金融机构尽早防范项目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