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在新《证券法》实施后,*ST新亿改聘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堂堂”),后者成为首家接单A股年审工作的非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堂堂一时名声大振,随后又陆续承接*ST金洲、*ST斯太(“斯太退”)等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成为“网红”会计师事务所。
然而,这项“突破性”审计最终却一地鸡毛。*ST新亿已被证监会认定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造假,并获处罚,深圳堂堂则被处“没一罚六”:没收业务收入199万元,罚款1194万元。这也是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上对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的最高记录。
对于此事件,证监会1月7日最新强调,会计师事务所是资本市场重要的“看门人”,其守法意识、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程度事关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新《证券法》虽取消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行政许可准入规定,但同时大幅提升了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门槛降低”并不等于责任降低。这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获得了参与资本市场的公平机会,但也须担负相应的责任,无论大所小所,在遵守法律上一律平等,在监管要求上一视同仁。
从“突破性审计“到“违法违规”
这项“突破性”审计一直备受各界关注。2020年8月27日,*ST新亿披露公司2019年年报,深圳堂堂出具的小型事务所审计A股公司的第一份审计报告由此面世,*ST新亿2019年报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此外,*ST新亿同步公告,2018 年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2018年年报中表述“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由此更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使*ST新亿暂时避免的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2018年报中,“前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所为*ST新亿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9年审计报告公告当天,深圳堂堂即接到上交所监管函,之后又被交易所多次问询。2020年9月8日,深圳堂堂接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业务检查通知书,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
2021年初,证监会对*ST新亿及深圳堂堂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2021年10月、11月,证监会先后向*ST新亿及深圳堂堂发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调查结果显示,*ST新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造假,为其出具“保留意见”的深圳堂堂也遭到重罚:没收业务收入199万元,罚款6倍计罚款1194万元,对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罚款100万、50万、30万,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年,且对相关注册会计师采取10年、5年、3年的市场禁入措施。
随后12月21日在深圳证监局举行视频听证会。
深圳堂堂虽创立于2004年12月,成立时间不短,但规模较小,此前也没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业务经验。
根据2020年*ST新亿聘任深圳堂堂期间(2020年7月)的公告,深圳堂堂2018年度业务收入仅为8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4.82万元,净资产18.79万,公司总资产67.73万元。
公告还称,深圳堂堂已按照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要求提取了执业风险基金 37.24 万元,已购买执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至2021年1月获ST网力聘任时,资料显示,深圳堂堂2020年业务收入已增至499.5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97.61万元,证券审计业务收入458.42万元。公司总资产328.46万元,净资产44.98万元,执业风险金64.42万元。
人员方面,彼时深圳堂堂从业人员26人,其中合伙人2人,注册会计师11人。其中,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吴育堂,自1995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5年审计经验,从事证券业务7年,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主要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
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
“堂堂所在明知*ST新亿年报审计业务已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拒接’的情况下,与*ST新亿签订协议,承诺不在审计报告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并要求如发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ST新亿应予补偿。其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审计程序存在多项缺陷,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和底线。我会拟对堂堂所采取‘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相关主体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公安机关。”1月7日,就深圳堂堂近期在其官网发表公开信一事,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
根据此前《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深圳堂堂存在的具体违法事实包括:
一,深圳堂堂出具的*ST新亿2018年和2019年年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二,审计独立性缺失。包括:1,承诺对*ST新亿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约定或有费用。2,承诺因签字导致行政处罚给予赔偿。3,承诺居间费用。4,违规修改审计报告内容导致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三,收入审计存在严重缺陷。
1, 协助修改租金抵账协议,未对租金收入发表
四,函证程序存在缺陷。
1, 未对应收账、应付
五,投资性房地产审计存在缺陷。
六,未能准确获取与识别ST新亿关联方关系。
七,质量控制存在缺陷。
再看*ST新亿涉嫌违法的事实,一是虚假记载。经查,*ST新亿虚増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利润总额129.11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24%;虚增2019年度营业收入578.86万元、营业外收入7,590万元,利润总额7,931.21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55.76%、253.99%。追溯调整后,*ST新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2019年由盈转亏,*ST新亿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重大遗漏。经查,2020年5月24日,韩真源与喀什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喀什市开源市场用地规划调整开发协议》,约定对喀什开源市场进行规划调整并重新开发。协议涉及的喀什开源市场资产总额为8035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2.36%。根据《调整开发协议》,如果韩真源2020年8月24日前未拆除完毕,视为韩真源放弃开发,喀什市自然资源局收回土地使用权, 如韩真源原产权证书办理了抵押手续,应该在2020年7月20日内办理解
多家公司“退单” 堂堂起诉ST网力
自2021年初深圳堂堂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后多家公司即取消原聘请服务,转投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月28日,*ST赫美公告取消聘用深圳堂堂的议案,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该公司2020年年审费用则由与深圳堂堂签订的200万元增加20万元,至220万元。
●* ST赫美给出的改聘理由为:“堂堂所对公司业务与待审计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了解,公司相关审计事项程序较为复杂,而堂堂所承接的各项审计项目时间都相对紧张,故年审期间难以投入更多人力推进公司年审项目。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决定改聘众华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次改聘事项公司已提前与堂堂所沟通,堂堂所确认无异议。”
随后2021年2月22日,ST网力也宣布取消聘任深圳堂堂,并在拟变更原因中直接表示,“2021年2月3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关注到,堂堂事务所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调查与某上市公司2019年审计业务有关。公司第一时间向堂堂事务所核实此事,该事项属实。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取消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这之后,3月1日,*ST金洲公告,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为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决定不再续聘深圳堂堂为公司审计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9月24日,ST网力发布了一份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显示,深圳堂堂已起诉ST网力。
(责编:张骞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