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康尼机电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部分案件的判决结果。
此前,因涉证券虚假陈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尼机电”)相继被17名投资者起诉,在去年部分案件一审判决后,康尼机电和机构投资者分别提起上诉。近期二审判决结果出炉。
根据康尼机电最新公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对2名机构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其中一起维持原判,另一起法院改判康尼机电向机构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近1亿元,同时券商、审计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公告,在【(2021)苏01民初4049号】案件中,江苏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康尼机电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9979.93万元。同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时任董事长陈颖奇及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高文明,分别对上述赔偿义务在50%、40%、2%、2%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康尼机电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判决均为终审判决。针对本次判决涉及的诉讼,公司前期已充分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这场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源头要回溯至2017年。彼时,康尼机电斥资34亿元跨界收购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全部股权。不料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曝出财务造假丑闻。
2021年7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龙昕科技在2015年至2017年间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而言,龙昕科技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未开票即确认收入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约9亿元,虚增利润超过1.7亿元。据此,证监会对康尼机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颖奇、高文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财务造假曝光后,康尼机电在2018年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全年净亏损高达31.51亿元。2020年1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龙昕科技原法定代表人廖良茂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其退出犯罪所得19.33亿元,发还康尼机电。
而根据康尼机电2025年7月发布的公告,共有17名投资者对康尼机电提起了索赔诉讼,累计诉请金额为3.82亿元。根据一审判决,康尼机电负担的赔偿损失和案件受理费合计8314.65万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案件之所以引发业内关注,一大看点在于,机构投资者的索赔金额大、获赔比例高,并且为二审改判索赔成功。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亮律师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在类似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交易因果关系和损失因果关系来判断是否支持机构投资者的索赔主张。他同时提醒,遇到此类案件,原被告双方均应谨慎对待,充分举证支持自己的主张,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此外,康尼机电虚假陈述案件采用比例连带责任划分模式,是近年来司法实践在证券领域的重要探索。本案中的中介机构国泰海通(原国泰君安为该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承担50%、40%范围连带责任。有法律人士指出,这种精细化责任划分,打破了以往“全有或全无”的连带责任认定模式,有助于平衡投资者权益保护与中介机构可持续发展诉求。
最新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康尼机电已按判决履行完毕对9名普通投资者和3名机构投资者的赔偿义务,对1名机构投资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对1名机构投资者的赔付也将于近日完成。剩余3名自然人投资者索赔诉讼正在二审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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