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7月24日披露,河北金融监管局近日批复,核准高艳龙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批复要求,高艳龙须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失效。
校对:李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