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晚间,锦龙股份披露关联交易公告,锦龙股份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及其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舜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一年。
据悉,在8亿元额度内,锦龙股份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分期借款,分期还款。公司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年利率向其计付借款利息,预计本次借款的年利率不超过10%。锦龙股份此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校对:刘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