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监管局信息显示,该局已批复核准林慧虹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批复称,该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要求上述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到任,并在到任后10日内向该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其任职资格失效。
校对: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