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兴业银行获悉,经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金管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批准,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正式获发第13类受规管活动业务牌照(“13号牌”),获准在香港开展为相关集体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业务。这标志着兴业银行在港核心牌照布局进一步完善。
此次牌照获批是香港证监会第13类受规管活动制度生效以来,首次批准将该类牌照授予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也是兴业银行在境外取得的首个集体投资计划存管业务牌照。此前,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已相继取得第1、4、9类受规管活动业务牌照。
校对:廖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