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官网12月29日消息,自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第二阶段起,参与银行名单已扩大至40家,分配给参与银行的总额度由前阶段的50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由第二阶段起,进一步扩大所涵盖的合资格人民币资金用途范围至人民币资本支出,及营运资金定期贷款。第二阶段已于12月1日开始,40家参与银行可在获分配的额度内向金管局借取人民币资金,为本地及海外企业客户提供用于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融资服务。
香港金管局表示,分配给40家参与银行的具体额度,是基于各银行现有的人民币融资业务规模、预期业务需求,以及其集团内海外银行机构的地域覆盖度——这些因素均体现了各银行提升香港对全球离岸人民币市场辐射作用的潜力。在决定额度分配时,对于曾参与此前的人民币贸易融资流动资金安排及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第一阶段的24家银行,其过往的额度用量亦被考虑在内。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下,金管局将不时审视新安排的落实情况,按实际运作和市场需求,适时考虑引入更多的参与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更广泛使用人民币,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持续发展。”
校对:吕久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