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融监管局信息显示,该局已批复核准吉水农商行的吉水庐陵村镇银行主发起人股东资格,同意吉水农商行受让吉安农商行持有的吉水庐陵村镇银行2400万股股份,以及多家股东合计持有的吉水庐陵村镇银行5500万股股份。
受让后,吉水农商行合计持有吉水庐陵村镇银行98.75%股权,吉安农商行不再持有吉水庐陵村镇银行股份。
校对:苏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