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7月2日电,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相应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依规依约交付。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制定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标准。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开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