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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药企联合涨价被罚

6月13日召开的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两起医药领域反垄断执法案例。其中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中,四企业通过共同涨价,将原料药销售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3万元,相关部门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涉案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人员分别处以罚款,罚没合计3.62亿元。

近日,根据总局指定管辖,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郭某某组织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四家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2021年11月起,自然人郭某某通过沟通联络、组织聚会、实地走访等方式,与四家企业相关人员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协议,四家企业随后同步停止对外供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并按照协议共同提高价格。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四家企业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每公斤8000元上涨到1.3万元,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进一步抬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制剂价格,直接推高医保负担与患者成本,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自然人郭某某顶格处以罚款500万元;对四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合计3.54亿元;对四家企业中对于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四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另外,今年3月,相关部门依法对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涉嫌企业罚没合计2.23亿元,并首次对有关人员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

责编:刘珺宇‍‍‍‍‍‍‍‍‍

校对:李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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