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国平安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内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平安集团拟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债务融资,在境内一次或分多次发行本金不超(含)500亿元人民币债券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补充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境内人民币债券融资工具,但不包含可转换债券。该提案将于5月13日股东大会上正式表决,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之日起3年有效。
公告显示,平安集团本次发债主要为满足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本轮债券发行期限预计在5年或以上,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近年来,平安集团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健,综合偿付能力远高于监管要求。3月19日,平安集团发布的2024年度业绩报告显示,2024年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218.62亿元,同比增长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6.07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7.8%;平安集团偿二代二期规则下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4.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5.2%。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安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计超4790亿元,集团母公司的可动用资金余额为745.65亿元,保持合理水平。
分析人士表示,当前市场环境下,债权融资工具约束少、发行成本低等优势凸显。金融机构通过合理资本补充,有助于提升资负联动管理水平,利好维持长期稳健经营。
校对:廖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