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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观点 | 完善投保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者系华福证券总裁

编者按: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务院刚颁布的新“国九条”,不仅强调了资本市场要充分体现政治性、人民性,要更加有效地保护投资者,更强调了要体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

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如何肩负好使命担当、做好“看门人”、履行好社会责任、践行好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如何谱写新时期资本市场发展篇章?

日前,证券时报社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推出“提信心促发展 证券业贯彻落实‘两强两严’”专栏,约请知名券商主要负责人汇集智慧凝聚力量,共同为资本市场发展鼓与呼,本文为该系列第九篇,敬请关注。

新“国九条”出台后的首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再次强调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领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在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国九条”的背景下,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做好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这一系统工程,应进一步完善投保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资本市场行稳致远。

牢固夯实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基石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是维护投资者知情权的重要保障,也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大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大大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违法成本,但在具体执行中仍有优化空间。

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可用性。信息披露作为注册制的核心要素,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建议进一步加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既强调信息披露的简明性,用简化语言进行信息披露,保障信息准确性的前提下力求简洁明了,同时对于重要部分可进行重点提示;同时注重信息披露的可理解性,信息披露要符合正常的行文逻辑,符合一般人惯常的阅读标准又要做到避免误导性陈述,注意专业术语、科普语言、结构体例等合理使用。

推动各责任方尽责尽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需要市场各责任方履职尽责,注册制下更要强调控股股东、实控人和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首要责任;压实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专业责任;加强交易所、监管部门的审核、监管责任,聚各责任方合力,持续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理念宣导。全面注册制推行后更考验投资者能力,要持续培育投资者形成卖者尽责情形下风险自担的理念。建议在日常宣传中结合不同类型投资者展开更有针对性的宣传;社会媒体在宣传时既宣传投资者成功索赔案例,也宣传投资者索赔失败的案例,进而引导投资者理性维权。

有效优化,完善投资者维权支持

加强对中小投资者诉讼的支持。从目前的证券司法实践来看,大部分受害投资者仍没有主动提起诉讼或参与诉讼。这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上“非面对面”“非个体性”的显著特点,使得证券侵权行为的受害投资者高度分散,出现集体行动障碍。建议可从以下方面加强对投资者的诉讼维权支持。

一是推动代表人诉讼向常态化发展。在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一案中,最初只有十多位投资者提出起诉,后来依“明示加入”原则,最后共有315位原告出现,并选出了5名代表人。“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极大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并对证券违法犯罪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与高压。

二是推动股东代位诉讼制度进一步优化。全国首例投保机构提起的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通过代位诉讼起到了震慑“关键少数”、追“首恶”的积极效果,但诉讼流程耗时接近三年。建议在落实金融司法与监管协同的方式上,考虑直接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对上市公司这类具有公共属性的公众公司给予一定的责任豁免,避免对上市公司现有股东的二次伤害。

三是完善代表人诉讼相关制度。建议进一步优化代表人投票决策规则。现行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以权利人所获得的投票数确定代表人,可能弱化对代表人所拥有的利益诉求份额的考量。一般而言,损失越大,其参与诉讼的动力就越强烈,就能够更加投入且更具代表性。实践中可考虑进一步优化代表人投票决策规则。

加强证券纠纷调解相关体制机制建设。目前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已提及诉讼调解、仲裁调解衔接事宜,但仍未对具体的诉调、仲调衔接的条件、具体流程等进行规定。建议进一步完善诉调、仲调对接的路径,可考虑由各相关方签署《关于构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诉调、仲调的对接流程。

加强纠纷调解信息平台建设。传统现场调解方式因所需的时间、效率以及金钱成本等因素,沟通协调较为困难。通过一体化的网络平台,调解会更为灵活。目前证券业纠纷调解平台较多,建议统一各地在线调解平台,建立证券业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一方面通过对接公安系统进行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可以固化电子证据及操作记录,诉调直联即与司法平台进行信息传输,固化相应案件材料,从而方便各方当事人随时调取、随时查阅。

着力提升,投资者教育工作质效

加强投资者教育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亦是金融行业应尽的社会责任,需要多措并举多维度汇聚各方合力。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明确投保重点。紧跟监管要求与市场需求,了解投资者需求,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探明投资者教育工作重点,通过专业、丰富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普及证券金融知识、倡导价值投资理念。

二是以人才为驱动,夯实投教根基。强化证券行业投教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行业专家资源,推动投教工作体系化、常态化。

三是以科技为载体,提升投教成果。以科技赋能投教,结合投资者行为分析,为投资者提供“全流程陪伴”的精准投教模式。

四是以宣传为依托,助推投教落地。充分发挥证券公司、权威媒体等宣传正能量,及时正面传导,成为稳定投资者市场情绪的“稳定阀”。

五是以保护为保障,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鼓励建立多元化中小投资者公益性维权组织,充分发挥证券期货专业律师作用,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提高投资者维权的便利性,才能建设起一个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信得过的资本市场。

责编:罗晓霞‍‍‍‍‍‍

校对: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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