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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披露整改报告:以此为戒,将建立独董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5月15日,西安银行发布公告披露相关独立董事整改报告。该行于4月25日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陕西证监局提出,西安银行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已连续任职满6年。其中,雎国余2023年3月向西安银行提交辞职报告,但该行未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廖志生明知连续任职已超6年,仍继续任职并领取津贴,至今未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西安银行及其独立董事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西安银行上述整改报告显示,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廖志生已于4月29日向该行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该行于4月30日披露相关公告。但由于廖志生辞职将导致该行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该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廖志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西安银行表示,针对该行独立董事目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在前期市场遴选的基础上,迅速与多名意向候选人进行了对接,正在加快推进独立董事资格预审工作,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正式履行独立董事调整的相关治理程序。

西安银行表示,将以此为戒,深刻认识独立董事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建立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和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努力提升公司治理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开放性,持续夯实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根基。 

校对:李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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